巨變!爛尾房業主可以直接退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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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情書大全
發布 :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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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尾房業主,迎來了最大的好消息。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的批復》正式施行。其中就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因商品房已售逾期難交付引發的相關糾紛案件中涉及的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給出了三點原則:一是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之間的權利順位關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六條,承包人根據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規定享有的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二是商品房消費者以居住為目的購買房屋并已支付全部價款,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價款的商品房消費者,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實際支付剩余價款的,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三是在房屋不能交付且無實際交付可能的情況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價款返還請求權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字數很多,大家可能看的不太清晰,但說的內容全部都是爛尾樓可能碰到的情況。1、碰到爛尾房,如果房企還有最后一點錢,那么這個錢應該優先給到工程建設款,用以保交樓。2、如果購房者已經為房子付了全款,那么購房者要求交房的權利又比工廠款優先賠付。3、如果房子已經不可能交付了,那么商品房消費者可以要求返還購房款。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房子指的是住房,不包括商業辦公用房。貸款買房,銀行也已經將你貸款的部分發放給開發商了,也是全款買房。這對買到爛尾房的業主,算是個利好。只是我仔細思考了下, 這依舊存在幾個bug。首先,此前買房爛尾房的業主,也是有退款判例的,只是退款之后,購房者只成為開發商的欠款人,而非債權人。這會影響開發商的償債順序,購房者最終可能既拿不到錢,又拿不到房子,所以大多數人哪怕可以退房也不會選擇退房。這次最高法修改的也是這部分,更改了開發商的償債順序,將購房者購房款放在償債最優先的位置。確定了開發商的欠款償還順序,是購房者購房款償還>工程款>抵押權和其他。對開發商保交樓,對購房者維護權益都算是利好。只是,購房合同和欠款合同,在我國是兩份合同。購房者找開發商買房這是購房合同,購房者找銀行借錢,這是借款合同。開發商爛尾是開發商違約,只能判定購房合同無效,但是很難影響到借款合同。買到爛尾房,如果開發商資金也不夠賠償給購房者,那么購房者可能依然面臨償還銀行欠款的問題。這部分,在這次的文件中我沒有看到解釋。最近,不少賬號在報道這件事,評論過程中很喜歡寫到,買到爛尾樓以后不用怕了。這種說法是非常危險的。最后我想再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輕信這種說法。因為大多數項目暴雷原因就是開發商真的沒錢了,雖然法律規定開發商要還錢給你,但是沒錢怎么還呢?能不能還清所有購房款呢?這都是問號。所以大家還是要小心開發商的債務問題,不想擔風險的,最好就選擇二手房。為了幫助大家避坑,我也花費非常多的時間 整理 房 企安全暴雷 指南,大家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找我領取。今天的文章就說到這里,覺得文章不錯的朋友,別忘了給我點個關注,我是大胡子李俊懷,一個專注看房、說房、買房的男人。